張貼日期: 2026-03-14 19:25:24 點閱:10
| 一、 | 依據本縣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 二、 | 計畫辦理期程依核定函日期至115年12月31日止。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於115年3月27日(星期五)前檢附實施計畫及核章後之經費概算等相關資料(1式2份)紙本逕寄本府7樓教育處,並於信封上註明 「友善社團計畫」學特科陳盈羽老師收,請將可編輯電子檔逕寄至 ying1684@chc.edu.tw。 |
| 三、 | 計畫由本府彙整後另案辦理審查,並公告錄取結果。 |
| 四、 | 申請計畫課程表內容應詳盡說明,僅提供計畫及概算範本格式參考,有意願提出計畫之學校仍可就實際狀況修正。 |
| 五、 | 檢附旨揭計畫(含計畫範例)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