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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綜合行政職系幹事外補公告

類別:人事訊息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9-09 14:49:07 點閱: 6 (另開新視窗)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二、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大學以上學歷。
3.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4.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5.未曾受懲戒(或懲處)處分,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工作調整者。
6.另具出納工作經驗者尤佳。
7.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8.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包括具有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證明文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證明文件(如: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等,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9.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本校視報名情形擇優通知面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10.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徵才資訊>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及本校網頁。
11.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工作項目:

本校幹事係與本縣永豐國小合設:
(一)管嶼國小:辦理出納、會議資料彙整以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永豐國小:辦理出納、文書等業務以及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三段100號(管嶼國小)

彰化縣福興鄉番社村番社街80(永豐國小)

四、聯絡電話:(04)7702949分機:16,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