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5-10 22:57:38 點閱:18
| 一、 |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22條規定及教育部115年4月23日臺教資(六)字第1152701251號函辦理。 |
| 二、 | 各校應透過課程及宣導活動普及各類災害知識,並因應不同災害情境(如火災、旱災、地震及人為等),落實各類災害避難疏散演練,及校園災害管理與應變作為;另應持續強化節水與節電措施,加強節水教育與能資源管理,引導師生養成日常節約習慣,並藉由定期巡檢供水設施與電力備援,確保資源短缺或電力中斷緊急情境下,校園仍具維持基本運作與安全需求之量能。 |
| 三、 | 各級學校應持續強化及整合學校內外資源,將防災能量延伸至家庭與社區,以因應極端氣候下各項挑戰與威脅,全面守護師生生命安全與建構韌性防災校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