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1份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4-21 09:03:00 點閱: 196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1127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三、 旨揭計畫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請貴校配合辦理:
(一) 申請作業期程(申請作業規定詳如實施計畫):
請貴校於115年5月11日(星期ㄧ)前,將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及計畫申請書各1式1份,逕寄本府承辦人陳奕蓁(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進行初審作業。
(二) 請貴校落實經費申請表內容之規定,除應參照表件範例依規定詳實編列,並符合旨案補助計畫內涵,爰請學校依實際需求與狀況,審慎填寫經費申請表,以利後續審查作業。
四、 檢附實施計畫、申請作業流程、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及計畫申請書等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