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1-28 10:51:15 點閱:92
一、普通班代課教師:
正取:陳○杏
備取:無
二、備註:
(一)上開正取人員請於115年1月29日(四)上午09:00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以確認有意願應聘;並洽人事室詢問健檢事宜。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學校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爰參加本校代理(課)教師甄選經本校公告錄取之人員,本校仍需依上開規定程序召開教評會審議通過後,方可聘任,特予敘明。
中華民國1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