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7-03 10:53:45 點閱:25
一、普通班代理教師:
正取:林○崎(預估缺)。
二、備註:
(一)本校普通班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甄選之預估缺仍需視縣府核定之114學年度教師員額編制表為主;本校實際缺額數不足錄取人員數(無缺額)時,原公告錄取之人員如因缺額數不足時致無法聘任時,不得有異議。
(二)正取人員應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08:30前,攜帶身分證、教師(師資職前)證書及學歷等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確認有意願應聘;證件正本驗畢發還,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三)114年7月4日(星期五)受理第三階段報名、甄選;甄選名額1缺為教師申請侍親留職停薪職缺。
(四)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學校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爰參加本校代理教師甄選經本校公告錄取之人員,本校仍需依上開規定程序召開教評會審議通過後,方可聘任,特予敘明。
中華民國1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