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彰化縣政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並自本(112)學年度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所增加之費用,由所屬學校人事費項下支應。
二、檢送修正後「彰化縣政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
彰化縣政府修正彰化縣政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
張貼日期: 2023-12-21 09:01:54 點閱: 679 (272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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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彰化縣政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並自本(112)學年度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所增加之費用,由所屬學校人事費項下支應。
二、檢送修正後「彰化縣政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