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2-26 14:03:40 點閱: 170 (另開新視窗)


主旨: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教育部公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