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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第4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3-03 16:25:25 點閱: 266 (208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0394號書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第4點規定,電子檔已置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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