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42626號函辦理。 |
| 二、 | 請貴校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以維護學生安全。 |
| 三、 | 教育部擬訂於本年12月下旬,於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區,開放填報表單供各級學校填復相關宣導執行成果,屆時該署另案通知憑辦。 |
| 四、 | 檢附原函及宣導計畫各1份,並請確實辦理。 |
張貼日期: 2022-10-31 16:18:09 點閱: 365 (190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42626號函辦理。 |
| 二、 | 請貴校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以維護學生安全。 |
| 三、 | 教育部擬訂於本年12月下旬,於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區,開放填報表單供各級學校填復相關宣導執行成果,屆時該署另案通知憑辦。 |
| 四、 | 檢附原函及宣導計畫各1份,並請確實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