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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6點、第8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8-10 09:42:54 點閱: 363 (173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8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4048號書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6點、第8點規定,電子檔已置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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